益母顆粒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Z22026169
- 產品類別:
中藥
- 規(guī)格:
每塊或每袋重14g(相當原藥材5g);每袋裝5g(無糖型、相當于原藥材5g)
- 生產地址:
吉林省集安市文化東路17-20號
- 批準日期:
2015-04-22
- 藥品本位碼:
86903425001006;86903425001099
- 藥品本位碼備注:
86903425001006[每袋裝5g(相當原藥材5g,無糖型)];86903425001099[
國藥準字Z22026169
中藥
每塊或每袋重14g(相當原藥材5g);每袋裝5g(無糖型、相當于原藥材5g)
吉林省集安市文化東路17-20號
2015-04-22
86903425001006;86903425001099
86903425001006[每袋裝5g(相當原藥材5g,無糖型)];86903425001099[
處方藥
非醫(yī)保
否
8個月。
國產
尚不明確。
尚不明確。
尚不明確。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。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。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。
本品活血調經,行氣止痛。用于氣滯血瘀所致月經不調,痛經,產后瘀血腹痛。
尚不明確。
月經失調,痛經,痛經
月經過多者忌服。
1.經期忌生冷飲食、不宜洗涼水澡。
2.痛經伴有其他疾病者,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3.服藥后痛經不減輕,或重度痛經者,應到醫(yī)院診治。
4.可于經前3~7天開始服藥,至痛經緩解。有生育要求(未避孕),宜經行當日開始服藥。
5.按用法用量服用,長期服用應向醫(yī)師咨詢。
6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7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8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9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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