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方氨酚烷胺膠囊
- 英文名稱:
Compound Paracetamol and Amantad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H37023670
- 產品類別:
化學藥品
- 規(guī)格:
復方
- 生產地址:
章丘市龍山鎮(zhèn)龍湖路東
- 批準日期:
2015-04-17
- 藥品本位碼:
86904125000160
Compound Paracetamol and Amantad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
國藥準字H37023670
化學藥品
復方
章丘市龍山鎮(zhèn)龍湖路東
2015-04-17
86904125000160
OTC甲類
醫(yī)保乙類
否
36個月
國產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。
兒童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老年人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。
1.與其他解熱鎮(zhèn)痛藥同用,可增加腎毒性的危險。
2.本品不宜與氯霉素、巴比妥類(如苯巴比妥)等并用。
3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1.超量服用應嚴密觀察副作用和中毒的發(fā)生,注意監(jiān)測血壓、脈博、呼吸及體溫。如服用超過8片時,可很快出現(xiàn)惡心、嘔吐、胃痛或胃痙攣、腹瀉、厭食、多汗等癥狀,且可持續(xù)24小時。2~4天內出現(xiàn)肝功能損害,表現(xiàn)為肝區(qū)疼痛、肝腫大、黃疸。
2.服藥過量時:
(1)應立即洗胃、催吐、大量補液利尿、酸化尿液以增加藥物排泄,并給予對乙酰氨基酚拮抗劑乙酰半胱氨酸,不得給活性炭,因可影響解毒藥的吸收;
(2)乙酰半胱氨酸首次140mg/kg,口服,然后70mg/kg用藥,每4小時1次,共17次;
(3)病情嚴重時可靜脈給藥,拮抗藥宜早用,12小時內給藥療效滿意,超過24小時則療效較差,同時應給予其他對癥與支持療法。并觀察有無動作過多、驚厥、心律失常及低血壓等情況,按需要分別給鎮(zhèn)靜劑、抗驚厥劑、抗心律失常藥。
(4)控制中樞神經系統(tǒng)中毒的癥狀,可緩慢靜注毒扁豆堿。
對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,有解熱鎮(zhèn)痛的作用;金剛烷胺可抗“亞一甲型”流感病毒,抑制病毒繁殖;咖啡因為中樞興奮藥,能增強對乙酰氨基酚的解熱鎮(zhèn)痛效果,并能減輕其他藥物所致的嗜睡、頭暈等中樞抑制作用;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過敏藥,能減輕流涕、鼻塞、打噴嚏等癥狀;人工牛黃具有解熱、鎮(zhèn)驚作用。上述諸藥配伍制成復方,可增強解熱、鎮(zhèn)痛效果,解除或改善感冒所引起的各種癥狀。
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。
適用于緩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(fā)熱、頭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噴嚏、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癥狀,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預防和治療。
有時有輕度頭暈、乏力、惡心、上腹不適、口干、食欲缺乏和皮疹等,可自行恢復。
感冒,流行性感冒,感冒,感冒
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1.用藥3-7天,癥狀未緩解,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;
2.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;
3.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;
4.前列腺肥大、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;
5.肝功能不全、腎功能不全、腦血管病史、精神病史或癲癇病史患者慎用;
6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;
7.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、車、船、從事高空作業(yè)、機械作業(yè)及操作精密儀器;
8.如服用過量或出現(xiàn)嚴重不良反應,應立即就醫(yī);
9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;
10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;
11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;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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