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用無敵膏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Z53020661
- 產品類別:
中藥
- 規(guī)格:
(1)每張9克;(2)每張20克;(3)每張30克;
- 生產地址:
昆明市盤龍區(qū)青云辦事處青龍321號
- 批準日期:
2015-01-26
- 藥品本位碼:
86905711000021;86905711000083;86905711000090
- 藥品本位碼備注:
86905711000021[每張9克];86905711000083[每張20克];86905711000090[每張30克]
國藥準字Z53020661
中藥
(1)每張9克;(2)每張20克;(3)每張30克;
昆明市盤龍區(qū)青云辦事處青龍321號
2015-01-26
86905711000021;86905711000083;86905711000090
86905711000021[每張9克];86905711000083[每張20克];86905711000090[每張30克]
OTC甲類
非醫(yī)保
是
18個月
國產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驅風祛濕,祛瘀活血,消腫止痛,清熱拔毒,通痹止痛。用于跌打損傷,風濕麻木,腰肩腿痛,瘡癤紅腫疼痛。
少數(shù)局部紅腫、疼痛、活動受限等不適癥狀。
跌打損傷,瘡癤,韌帶損傷,風濕性疾病,腰肌勞損,,風濕性疾病,腰肌勞損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;有出血傾向或有感染者禁用。
1.本品為外用藥,禁止內服;皮膚破潰處禁用。
2.忌食辛辣、生冷、油膩食物。
3.婦女經期慎用。兒童、年老體弱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。
4.瘡癤較重或局部變軟化膿或已破潰者應到醫(yī)院就診。
5.本品不宜長期或大面積使用,用藥后皮膚過敏者應停止使用,癥狀嚴重者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6.用藥3天癥狀無緩解,或出現(xiàn)局部紅腫、疼痛、活動受限等不適癥狀時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7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9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0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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