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癬夏塔熱片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Z20043213
- 產品類別:
中藥
- 規(guī)格:
每片重0.4g
- 生產地址:
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北區(qū)冬融街675號
- 批準日期:
2015-08-21
- 藥品本位碼:
86905985000079
國藥準字Z20043213
中藥
每片重0.4g
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北區(qū)冬融街675號
2015-08-21
86905985000079
銀朵蘭
處方藥
非醫(yī)保
否
24個月
國產
應在醫(yī)師的指導下服用。
應在醫(yī)師的指導下服用。
尚不明確。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。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。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。
清除異常粘液質、膽液質,消腫止癢。本品主要用于治療手癬,體癬,足癬,花斑癬,過敏性皮炎,痤瘡。
尚不明確。
結節(jié)性脂膜炎,特發(fā)性小葉性脂膜炎,Weber-Christian綜合征,回歸性發(fā)熱性非化膿性脂膜炎,腸病性肢皮炎綜合征,Danbolt-Closs綜合征,花斑癬,足癬
忌煙,酒及辛辣,油膩食物。
1.忌煙,酒及辛辣,油膩食物。
2.患有慢性腹瀉,痢疾不宜服用,其表現為大便次數增多及經常腹瀉,里急后重,膿血便。
3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兒童,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(yī)師的指導下服用。
4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5.長期服用,應向醫(yī)師咨詢。
6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7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8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9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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