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寧丸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Z32020056
- 產品類別:
中藥
- 規(guī)格:
每丸重9克
- 生產地址:
南京市雨花臺區(qū)窯崗村32號
- 批準日期:
2015-07-07
- 藥品本位碼:
86901591000649
國藥準字Z32020056
中藥
每丸重9克
南京市雨花臺區(qū)窯崗村32號
2015-07-07
86901591000649
否
36個月
國產
哺乳期婦女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兒童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年老體弱及脾虛便溏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尚不明確。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。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。
本品用于清熱瀉火,消腫通便。本品用于火毒內蘊所致的咽喉腫痛,口舌生瘡,頭暈耳鳴,目赤牙痛,腹中脹滿,大便秘結。
尚不明確。
咽炎,便秘,耳鳴,口腔潰瘍
孕婦忌服。忌煙,酒及辛辣食物。
1.忌煙,酒及辛辣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。
3.有高血壓,心臟病,肝病,糖尿病,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4.服藥后大便次數增多且不成形者,應酌情減量。
5.兒童,哺乳期婦女,年老體弱及脾虛便溏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6.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長期服用。
7.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8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0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1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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